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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 狼群夺食(第1页)

因为刺竹交叉处有一根横竹固定,鹿砦的三脚架是有固定作用的,所以它这样子是不可能推翻的,只能往侧面推移开去。

但是这只棕熊显然还没有想到那个办法。

将来也不会有机会想到这个办法了,我的枪口对准它憨憨的脑袋,直接就是一枪。

棕熊笨重的身体一下子就倒了下去,连挣扎抽搐的机会都没有,如果我用手枪的话,肯定是一枪打不起它,要么吓跑它,要么就是激怒它,导致它不顾一切要攻击我。

显然我不会让它有任何伤害我的机会。

哪怕只是被它充满倒勾刺的舌头舔一下,那也是不得了的伤害!

这种大型杂食动物,它们的舌头能把骨头上的粘肉舔得干干净净,就是得益于它那根满是倒勾刺的舌头,人类脆弱的皮肤被它舔一下,夸张点说,差不多就是被刨子刨一下。

要是没枪,凭我的战斗力,再加上一把匕也很难胜出,只要一不小心被它碰一下我基本就失去战斗力了。

而且跑也很难跑得过的,它奔跑的度能达到五十六公里每小时。

在野外要是没有武器,面对这种皮粗肉厚的巨型动物,能避就避,千万别主动招惹。

棕熊的血液顺着小溪流进了瀑布下的水潭,如果是白天,肯定能看见一条血河。

这些血腥味肯定会引来更多嗜血的动物,我又不可能将它拖到石洞里去,它注定会成为那些野兽的美食。

但是这叫我怎么甘心?

且不说那营养丰富的兽肉对于环境恶劣的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难得,光是那张兽皮就叫人不舍了,冬天可以取暖,雨天我还能当雨衣用,与敌人夜间作战时,我披上它还能起到伪装的效果。

天气潮湿时,铺在洞内就别说有多干爽了。

我将狙击枪摆到了一边去,狙击枪的子弹非常有限,在武器库里我也只看到三盒,一盒只有五十枚,当时我就带走的那一盒只有二十,里面只剩下两盒了,对付怒海号狙击枪是能起到最关键的作用的。

让悲观的是,就算我百分百中,打光所有的狙击子弹,也是没办法杀光那些海盗的。

到时如果不能劫持船长或大副,我与布恩浑身长满獠牙也只有死路一条。

而我猜,布恩手里的子弹最多也就只有二十七八了。

所以狙击枪子弹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无比珍贵!

放下狙击枪后,我将两支格洛克手枪拿在了手里,因为经过长期的射击训练,我左右手的射击能力是相差无几的,

狼的嚎叫声越来越大,今晚我显然不能有一个安稳的觉睡了。

也不知道会有多少狼过来,我两把手枪都已填实,每一个弹夹只有十七,也只有三十四。

过这个数目的狼群,我恐怕就不好应付了。

据我的经验,丛林中的狼群一般不会过十只,当然大的狼群会有三四十只左右,这取决于地域的食物分配。

半个小时之后,小溪两边的竹林突然安静了下来,那种虫鸣声就像突然间被抹除了一样,十几头狼在林子里左右走动,沉住气息,视察敌情,没有再出声响,而是在等待着狼王的嚎叫命令。

狼是非常凶残而聪明的动物。

它们有着社会团体意识,捕猎策略,生性多疑,善奔跑,耐力强,如果我不能杀死了它们,它们可以这样跟我消耗一整夜。

如果一个人在野外遇到狼群,狼群因为多疑的性格,不会轻易起袭击,此时手里拿着一根火把,或者木棒,至少能跟狼群对持到天黑,他们只有在确定目标的攻击性降到最低时才群起而攻之。

但是如果天黑还没有找到出路或者等来支援,那么便危险了。

我显然不用担心这些问题,因为我手里有着人类社会先进的枪械,加上我的枪法,这些狼不会是我的对手。

我只担心它们咬坏我的棕熊皮。

狼群观察了一会儿后,有三四只狼试探性地走出了竹林,步入溪流之中,它们的目光显然是注意到我了,很快就认知到这头棕熊是我的猎物,但是它们又不认识我这种两手两腿的生物,完全不知道我这样的生物有多大的杀伤力。

它们见我没有锋利的獠牙,粗壮的手臂以及利爪,甚至在怀疑这头棕熊是不是自己从上面摔下来摔死的。

但是它们却没放松警惕,从它们机警直立的耳朵便能看得出来,它们时刻都在准备着攻击或逃跑,打算摸清我的底细,再用迂回战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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