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二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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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林书雁被他紧紧箍在怀中,毫不怀疑下一秒自己就会被吞掉,被撕碎,成为这场情欲献祭品。

  “常湛……”他牙齿打颤,声音在抖。

  常湛温热的嘴唇一下下轻触着他的皮肤,仿佛饿狼寻完食般敛起凶恶,逐渐变得轻软又温柔。他收起爪牙,把肚皮敞开给自己的主人看:“林医生,你还没说到底喜不喜欢我。”

  林书雁的睡袍又被他弄散了,腰间有力的大手做绑带,松垮着要掉不掉。他不说,常湛偏不要放过他,咬着耳朵又问一遍:“喜不喜欢啊?”

  他好讨厌,给自己挖好陷阱,还要看着自己跳下去。林书雁被他磨得没脾气,放弃抵抗:“嗯。”

  房间里暗得没有半缕光线,常湛就这么搂着他往后退,林书雁失去重心猛然向后跌去,头还没碰到床板便被一只宽厚的大手护住。

  常湛不满意他的答案:“你好像在敷衍我。”

  “不是。”林书雁眨了下眼,声音有点哑,“喜欢你。”

  他说:“我也喜欢林医生。”

  床头夜灯被拧开,林书雁眯起双眼适应突然的光线。常湛起来把地上的书和衣服捡起来,等他躺好又凑上去,像块又甜又软的黏皮糖。

  原来谈恋爱这么折腾人,一晚上林书雁嘴被亲肿了,腰也快被搂断,还附带轻微的呼吸困难综合征。

  刚才睡了会儿,现在感觉不出困意。他心想,今晚又要失眠。

  调高了夜灯亮度,林书雁把桌上那本小说重捡来看,试图以此催眠。常湛不消停,握着他的手指:“不睡吗?”

  “还不困。”林书雁说,“你困了就先睡。”

  常湛觉得自己好像个婚之夜被伴侣冷落的郎,欢喜之后是巨大的落寞:“别看书了,看看我。”

  林书雁笑了一声,无奈,但还是放下了书。

  他抬手准备关灯,手臂却被猛然握住。常湛盯着那点光源说:“留一点灯。”

  林书雁微微愣住,想起他上次睡觉也开了一夜灯。

  第34章后悔还来得及吗

  第二天还没睁眼,手机闹钟先出了不间断的震动。

  林书雁抬起被压得麻的手臂去床头摸手机,混沌的意识让他回忆不起来昨晚将手机放在哪里,摸空之后只好抬起疲倦的双眼去找。

  原来手机不知哪时掉到了地上,他捡起来关了闹钟,六点四十。

  正要起床,后面一双有力的大手劫住他的腰,长臂似河底丛生的海草,死死缠住溺水的人,将他再次拖回床上。

  人刚睡醒时脑袋正处于空白状态,关闹钟起床几乎是每天的程式化动作,如果不是这双缠住他的手,林书雁要晚好几秒才能回忆起床上还有个人。

  驱除走那片空白,昨天种种开始涌进脑海:特别供应的专属温暖、火热的唇齿、没看两页的小说,还有那句喜欢……

  常湛不知道醒着还是睡着,人明明闭着眼,力气却还是格外大,紧紧抱着他的腰不肯松开,还下意识将脑袋埋在他的后颈。

  落在颈侧的呼吸平稳均匀,不像装的。林书雁轻轻掰开他的手,试图从豺狼手中脱逃,等他好不容易支开一只手,豺狼醒了。

  睡眼惺忪的常湛立刻勾紧他的腰,将人带进自己怀中,问好:“早上好。”

  林书雁回道:“唔,早上好。”

  两人身子贴着身子紧拥在一起,导致某种清晨自然反应更加明显。林书雁有些受不了:“你能不能……离我远点。”

  常湛很无辜,那又不是他想的,正常的生理反应难道也不许有吗?

  他乖乖起开一点,随后要去吻林书雁,也被推开。

  讨吻被拒绝的常湛立刻炸毛:“你是不是后悔,不想对我负责了?”

  “还能反悔?”林书雁一听乐了,“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?”

  “当然不行。”常湛问,“你干嘛不给我亲?”

  林书雁哪儿知道谈恋爱原来这么腻歪,晚上亲晚早上起来还要亲。他十分不习惯,想起就有一阵酥麻感:“没刷牙别碰我。”

  常湛转而求其次,在他肩膀上啃了一口。

  啃完也不肯松,闹钟再次响起,是定的间隔五分钟的另一个。

  林书雁随手关掉,不再纵容他:“我要起床。”

  常湛:“亲我一下就松手。”

  林书雁不肯,又挣不开:“快迟到了……”

  常湛寻着昨晚在他颈侧留下的一点痕迹蹭上去,把原本淡下去的印记再次吮得水红,才满意地放他下床。

  都忘了昨晚是怎么倒床上的,林书雁边找拖鞋边问:“你不用上班?”

  自然是不用,以前常湛在他舅舅的公司呆过几天,不为别的,就是为了让他找个事做,常湛觉得没意思,后来就不去了。

  正好这一整年常山不在,没人管他,他乐得逍遥。

  虽然常湛在舅舅的公司占股不多,但也勉强够他挥霍,加上每月常山打给他的钱和股票基金,还不至于沦落成社畜。

  可常湛想了想答:“用啊。”

  林书雁瞧了他一眼,感到意外,毕竟常湛每天闲得实在不像要上班的人。

  吃过早饭,常湛开车送他去医院,林书雁怕被熟人撞见,让他把车停在了地铁旁的路口。

  最近这段时间常湛出现在和西的频率实在太高,别的医生撞见还能糊弄过去,可连着被高伟呈撞见了两次,他实在没法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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